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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起专利侵权案

发布时间:2015-05-14 21:34商业秘密网

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获悉:华农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日前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石河子天辰种业有限公司被判赔付石河子华农种子机械制造公司经济损失37.9万元,这是目前新疆赔付金额最大的一起专利侵权案。

  案件是这样的:华农公司于2001年2月获得的一项发明专利。该项专利是一种结构合理、工作可靠,能降低加工成本、提高棉种加工质量的棉种直热干燥脱绒设备,包括机架、喂料控制器、搅拌器、输送绞龙、烘干器、提升机、螺旋除尘器等。2001年8月,天辰公司也生产该设备,其产品除未安装废绒输送管,作用是将废绒输入热风炉外,其余技术特征与华农公司专利产品的各项技术特征相同。10月,天辰公司以67万元的价格销售给农八师135团场一套生产设备,天辰公司还使用该设备经营棉种加工业务。2002年10月,华农公司以天辰公司制造、使用、销售原告发明专利产品为由,向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天辰公司的产品除未安装废绒输送管外,其余技术特征与华农公司专利产品技术特征完全相同。天辰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对华农公司专利权的侵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6条、第60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天辰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棉种直热干燥脱绒设备,赔偿因其销售侵权产品给华农公司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3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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