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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瑶医学》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结案

发布时间:2015-05-14 21:48商业秘密网
希望您将“商业秘密网”推荐给您的好友,在“商业秘密网”右上角点击“会员注册”。 历时5年的《中国瑶医学》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日前终于尘埃落定。经市中级法院民三庭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刘某曾任金秀县卫生局局长,其生前独著或合著了《瑶药“九金汤”的疗效观察》等5篇文章。后来,这些文章的内容被收录在《中国瑶医学》中,但编写人员中却没有刘某的名字。刘某去世后,其妻子和子女以《中国瑶医学》收录刘某文章但未经其同意,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将《中国瑶医学》的编写单位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黑龙江省德坤瑶医药研究院等告上法庭。   对此,被告方辩称,刘某独著或合著的作品是为完成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的科研任务所形成的,属于职务作品,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享有优先使用权。   从2004年到2009年,《中国瑶医学》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先后共立案10件(其中有5件已结案),涉及广西区卫生厅、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民族出版社等多家厅局级单位和多名教授级研究员以及具有较大影响的瑶医药专家。   主办此案的市中级法院合议庭研究认为,这一系列案件涉及作品的权属、合作作者的权利、优先使用权等多种法律关系。另外,由于案件时间较久,作品的著作权人已经亡故,很难查清与案件相关的诸多细节。即使是查清后判决,也很难令各方当事人满意,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根据以上情况,合议庭确立了宜调不宜判,调解优先的原则。   今年4月29日,经主办法官周燕萍做思想工作,原告、被告、第三人及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均表示同意调解。当晚7时30分,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方同意在再版时为刘某及其他作者署名,并补偿给刘某家属1万元,各方不再就本案事由相互追究和诉讼。5月22日,当事人全部领取了调解书,这一缠讼多年的系列案至此得以了结。(南宁晚报讯 记者梁静 通讯员孙晓梅 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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