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公司能否因用户窃水而不履行供水合同?
例:甲租房给乙。水表被冻坏了,水务公司将水表卸走没有联系户主更换。乙自行找人直接接通水路。后水务公司发现,甲收到罚款单。由于乙和水务公司就罚款数额没有达成一致,水务公司拒绝安装水表,甲起诉。
根据《合同法》第181条的规定,水务公司本应主动上门更换,未及时维修造成常用户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在一年后才发现窃水时间,也未发现是自己没有及时维修造成的,乙也是没水用迫于无奈。乙的违法行为应由乙自己承担,找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水务公司也没有处罚盗水的权利。甲无过错,水务公司应及时安装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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