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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真是知识产权的救赎吗?

发布时间:2015-12-23 09:37商业秘密网

  【导读】最近一两年,“互联网+”在各行各业都掀起了一股强烈的旋风,“颠覆”、“冲击”等词汇不绝于耳。在我们所处的知识产权领域,互联网思维也逐渐渗透进来,比如知果果、知了网、快智慧、权帮办等纷纷抢滩试水。“乱花渐欲迷人眼”,我们不禁感慨:互联网与知识产权两大利器激情碰撞,或许真的会带来无限商机!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在笔者看来,互联网暂时还未必能让知识产权事业更上一层楼,我们需审慎看待、冷静分析。

  “互联网+知识产权”如何运作?

  目前,互联网与知识产权结合的模式主要是围绕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来做的。由于专利在知识产权中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本文主要针对专利市场来分析“互联网+”与代理业的结合问题。互联网知识产权平台的发展套路大抵是这样的。

  通过打造互联网平台,实现两方面的职能:一方面让申请人可以在平台上寻找到好的专利代理人或代理所,为申请人提供去粗存精的优选服务;另一方面,让具有一定资质的代理人摆脱代理所的限制,直接在平台上接活儿,或者代理所在平台上与申请人对接。运营平台的互联网公司通常都会有大量融资,因此,他们在前期是通过大量砸钱来使平台运转起来的。一旦平台获得大量的在线用户或“点击量”,那么后续的经营就可以水到渠成。乍一看,这样的平台的确是解决了大问题,看起来会让知识产权行业迎来重大的历史机遇。但这其中还是存在不少难以根除的痼疾,平台搭建和运维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容易。

  “互联网+”与知识产权的“虚火”

  我们先撇开知识产权看看几个互联网平台的成功案例。比如滴滴打车,该平台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用车市场供需极度不平衡所致,简言之是用车存在刚需:在不考虑用车成本的情况下,乘客宁愿打车也不愿意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比如坐地铁太挤,等公交时间太长,自己开车又在市区内不好停车,遭遇堵车更是让人心烦意乱,更何况还有很多人因为摇号和限行政策而不能开车。而滴滴打车通过APP软件的服务可以使乘客很快、很便利地用车,这些刚需的存在实际上让非常多的乘客愿意选择互联网打车软件,需求面的“量”是客观存在的。

  而相比之下,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其实并不具备这样的市场条件。以专利为例,专利申请、专利交易甚至专利经营,目前还不是企业的刚需。但凡在专利圈混迹多年的人都知道,其实有不少企业申请专利的目的不纯,评“高新”获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评职称,或者为了完成上级单位的要求等等,真正像华为、三星、苹果那样为了市场而进行专利申请的企业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多。专利刚需不足,那么专利申请、交易的活跃程度就不够。

  尽管我国这些年来申请量达到世界第一,但仍然没有量大到需要“互联网+”来满足刚需的阶段。在不太追求“质”的基础上,只要你想申请专利,可选择的代理所是完全能满足需求的。现在并不是申请太多、代理所太少的刚需失衡阶段,反倒是有不少代理所为了争取“案源”低价竞争、以本伤人,这在专利代理行业市场体现得非常明显。从经济学角度看,这就叫有效需求不足,知识产权在中国其实还是一股“虚火”。

  “互联网+”难以满足知识产权“质”的需求

  我们再来看看“质”上的供需对比。拿互联网租车、买车或买房的平台来说,由于传统营销模式的中间环节非常繁琐,因而凸显出互联网平台的流程相当便捷和简单,用户、供应商对此都无比青睐。互联网平台能对各种车辆情况、房源信息做出清晰、全面的展示,这比客户去店面查验都要更高效和清楚的多,不仅查询方便,而且网上租车下订单、结算流程等都可以在瞬间完成,用户甚至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交易记录和网友服务评价以及亲自对所用服务进行评价,这样的模式显然大大优于传统的单一、封闭的营销方式。因此,这些平台成功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其大大解决了消费者在“质”上的需求问题。(作者:王西亚 编辑:优智博,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转载自优智博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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