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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多家KTV侵犯著作权一家“消失”被缺席审理

发布时间:2016-02-22 10:30商业秘密网

  2月14日上午9时,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缺席开庭审理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德州新闻网讯   2月14日上午9时,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缺席开庭审理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对多家音乐公司的音乐电视作品进行集体管理的社团组织,2015年在德州中院民三庭起诉本市多家KTV,侵犯其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

  据了解,KTV在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时应向原告方支付相应费用,但本市的多家KTV并未支付费用,被原告方发现后告上了法庭。其他案件已经全部审理完毕,但本案被告中有一家KTV已经停止营业,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向其业主马某送达诉讼文书,通知其开庭。

  2015年11月11日,德州中院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的方式,依法向被告该KTV及其业主马某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审理的期限应为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并可以被告缺席的方式开庭审理。因今年2月10日正直春节假期,本案开庭时间依法应顺延至2月14日,庭审结果将择日宣判。

 

(作者:商业秘密晚报记者 杨,来源:德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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