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警方破获重金策反的“商业间谍”带商业秘密投奔竞争对手案(8)
发布时间:2019-05-09 15:19商业秘密网
商业秘密网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孙佳恩:
商业秘密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本案给已经或正在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企业法人、员工、离职员工等敲响了警钟!也给企业家、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敲响商业秘密保护的警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50万元以上重大损失、或造成破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特别严重后果(造成250万元以上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青岛即墨警方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发,部署周密,实施初查、侦查到位,通过司法鉴定(认定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损失评估(50万元以上),满足侦查条件,依法进行刑事拘留、逮捕,经过进一步侦查后,管辖地人民检察院将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判决,等待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嫌疑人,将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的判决!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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