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为侵权者戴上“紧箍咒”(2)
发布时间:2020-08-11 16:29商业秘密网
“该条款主要是解决专利诉讼中的举证难问题。格力电器在专利维权中,经常遇到被告拒不提供证据的情形。”文旷瑜举例说,在格力电器起诉一家空调企业专利侵权案件中,只能获得被告在主流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线上销售数据,无法获悉被告线下专卖店的销售额,致使法院无法查明被告的侵权获利情况。
文旷瑜表示,如果上述条款付诸实施,法院可以依据原告主张和在案证据认定被告的侵权获利,极大地减少专利权人举证的难度,有利于解决专利诉讼中举证难的痛点问题。
目前,我国专利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往往举证艰难,常常力有不逮。“如果该条款付诸实施,将大幅减轻专利权人作为专利侵权案件原告的举证责任,有效解决专利诉讼中被告懈怠举证或者虚假举证问题,有效提升专利诉讼案件的审判水准和审理效力。”陶鑫良表示。
在宋健看来,上述条款如果付诸实施,在司法审判中,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财务账册,有助于鼓励专利权人尽量通过计算确定赔偿额;同时也可以倒逼被告对赔偿额计算方式积极抗辩,推动解决赔偿额计算难等问题。
赔偿低、举证难……我国专利诉讼一直面临的相关难题,有望随着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被破解。惩罚性赔偿制度将有望成为打击故意侵权的“紧箍咒”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助推器”。
(作者:未知,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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