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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设立舟山群岛新区

发布时间:2015-05-18 14:55商业秘密网

国务院批准设立舟山群岛新区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吕祖善任主发布人

  本报北京7月7日电(记者嵇哲张品方)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再添大手笔!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了这一喜讯。

  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任新闻发布会主发布人,并介绍了舟山群岛新区规划建设有关情况。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新闻办有关负责人,省级有关部门及舟山市负责人等出席发布会。

  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舟山群岛新区,这是今年国务院批准实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后,对浙江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国务院批准的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舟山群岛新区的设立,对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海洋发展战略,加快转变浙江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舟山群岛新区具有独特的优势条件。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舟山群岛新区范围为舟山市现有行政区域范围,功能定位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发展目标是建成我国大宗商品国际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我国东部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我国海洋海岛科学保护开发示范区、我国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我国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

  吕祖善说,舟山群岛新区在申报建设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相关部委和中国工程院等给予了大力支持。浙江省将认真贯彻国务院批复精神,按照“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形成框架、十年基本成型”的工作目标,举全省之力推进新区建设。我们将加快研究完善群岛新区规划,制定实施群岛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群岛新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和组织保障;创新政府管理体制,围绕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努力集聚创新要素,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平台;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探索海岛开发与保护新模式,促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持续发展。

  发布会前,吕祖善与国新办主任王晨举行了座谈。发布会上,吕祖善向海内外媒体发出邀请,我省与国新办将于近期联合组织“新闻媒体舟山行”,聚焦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及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情况。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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