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推进“品牌大省”建设“十九条”意见(5)
(十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作用。加强商标协会、质量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有关专业协会和行业协会建设,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品牌推介、法律服务、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商标代理、融资担保、技术服务、资产评估、打假维权、产权交易、会计审计等各个方面服务。
(十九)积极做好品牌建设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和舆论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品牌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依法做好广告宣传的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虚假广告,正确引导消费,促进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品牌理念和品牌意识,对假冒产品要及时发现、予以曝光。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品牌宣传策划,扩大知名品牌的影响力,推动品牌企业巩固市场、扩大市场,努力使浙江品牌走向全国、走向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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