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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警方破获重金策反的“商业间谍”带商业秘密投奔竞争对手案(3)

发布时间:2019-05-09 15:19商业秘密网
  经侦大队民警发现,这家企业的前员工杨某是即墨当地人,前不久刚娶了一名即墨女子为妻,还在即墨购置了房产。2016年,杨某暂别即墨的家庭和房产,去了浙江这家企业工作。民警觉得杨某行为反常,多次联系他,希望他配合调查。与此同时,另一路民警开始了紧密的前期工作。根据我国《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前,还必须完成两个关键工作——确定被侵犯的核心技术属于商业秘密,以及侵犯的行为给作为权利人的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经侦大队民警在即墨这家企业取证后先赶赴重庆,找到了一家具有鉴定资质,并且在全国有权威的鉴定机构。经过鉴定,这家企业的核心技术具有非公知性和价值性,企业也采取了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取得鉴定报告书后,民警又马不停蹄地奔赴北京,找到一家专门评估知识产权的价格鉴定中心,最终落实这家企业的损失超过4000万元。两项关键工作完成后,即墨警方正式立案侦查。

 

调查——潜伏企业的“商业间谍”落网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民警的多次规劝下,杨某决定自首,到案后,如实交代了事件的经过。杨某在即墨这家企业的流水线当工人时,工友马某辞职去了浙江这家企业。2016年,杨某也去了浙江。不久后,在浙江这家企业的技术副总赵某授意下,马某向杨某提出,希望他回即墨老东家再“挖”几个研发团队的技术人才来浙江,当然,最好能把老东家的生产工艺一起带来,待遇、回报都好商量。(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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