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高管带走技术另起炉灶 检察助力“小巨人”企业挽损1500万元
近日,襄阳检察机关披露了一起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帮助当事企业追回1500万元赔偿的典型案例。
A装备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系一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技术实力雄厚。田某某、杨某某曾分别担任该公司高管。
2022年6月前,田某某、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存有技术图纸等商业秘密的公司电脑资料私自拷贝至个人移动存储设备,随后相继离职。同年9月,两人共同出资设立B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并招募A公司原技术人员孙某某加入。3人将非法获取的A公司核心技术图纸、客户信息悉数用于B公司生产经营,制造与A公司产品高度相似的机械设备,以低价向A公司原有客户进行销售。
2024年4月,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涉案的25项技术信息及3项经营信息均系商业秘密,B公司产品图纸与A公司秘点内容相同或实质性相同等。
2025年3月,襄阳高新区检察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B公司及3人提起公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3名被告人逐步认清行为危害,并主动提出赔偿。检察机关协同公安、审计等,搭建沟通平台,促成双方在庭前达成赔偿谅解协议:B公司及3名被告人共计支付赔偿款1500万元。2025年8月,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3名被告人3年至2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48万元至21万元不等的罚金。
案件虽已审结,但商业秘密保护的探索与实践仍在延续。检察机关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分别向案涉企业和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内控机制,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健全商业秘密风险预警和快速响应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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