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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解决途径

发布时间:2015-05-29 09:44商业秘密网点击率:手机版

  [摘 要]域名是现代企业的网上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而由此带来的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问题也日益复杂化、多样化。本文对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产生原因和表现形式进行系统分析,探讨解决冲突的最佳模式和途径
  [关键词]域名 商标权利冲突
  据报载,到1996年底,我国有400多家知名企业和城市的名称被人在国外抢注为域名;麦当劳公司为了取得McDonalds.com的域名,付出了800万美元的代价;北京一家公司因将他人商标大量抢注为域名,多次被推上被告席……
  域名,一个年轻的名词,它的出现和发展只不过短短十多年,但由于其独特的魅力,使得其成为众多企业、商家、机构的争夺对象。它已不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网络地址,而是网上商标和无形资产的代名词。
  一、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概述
  (一)域名的功能
  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1]
  域名具有地址性和标识性两方面的功能。各国法律在对域名的描述中,均包含了这两方面内容。美国《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对域名的定义是:“域名是指由任何域名注册员、域名登记机构或其他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或分配的任何包括文字与数字的名称,作为互联网之上的电子地址的一部分。”[2]互联网国际特设委员会(IAHC)在其发布的备忘录中称:“域名系统是专为网络中的计算机定位而设计的便于人们记忆IP地址的友好名称。”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更是明确地指出域名的这两个功能:“域名是因特网上用户在网络中的名称和地址。域名具有技术性和标识性两方面的功能。技术功能是指域名注册人在网络上的地址;识别功能是指域名注册人在因特网上代表自己的标志。”[3]
  地址性是域名的原始属性,是域名基本功能的反映;标识性是域名的形式属性。从技术角度来说,域名只是连接到网络上的计算机IP地址的外部代码,按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解释,“域名只是因特网中用于解决地址对应问题的一种方法”[4]而已;从形式上看,域名有一定的标识作用,可以起到标识特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等在网络中的身份的作用。如深圳大学的域名www.szu.edu.cn相对与其IP地址210.39.3.162来说,不仅更便于用户记忆,而且稍微有点域名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中国某个教育单位的域名。这也正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说的,“域名最初是为了方便用户记忆而发挥其技术功能,目的在于使用户不必使用底层的IP数值地址即可识别出其要查找的计算机。”[5]
  (二)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产生原因
  由于域名具有标识性的功能,各企业和商家都希望通过域名与其属性相联系的特点,用自己的商标、商号作为域名,以吸引原有的消费者,扩大网上市场的知名度,减少宣传费用;而一些人也希望借别人商标、商号的知名度,来达到宣传自己的商品、服务的目的。总的来说,域名与商标权利的冲突主要基于以下四方面原因:
  1、根本原因:网络时代域名的商业性、商标性,使其商业价值不断高涨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和广泛商业化,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相继出现,并呈现蓬勃、持续发展的势头,现实社会的各类商业活动陆续在网络中出现,网络日益暴露出无限商机,隐藏着无限潜力。一家企业要在互联网中从事商业活动,首先必须确定自己的网络位置。域名作为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唯一标识,因而也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青睐,一些具有开创性的企业和商家开始有意识地利用域名、宣传自己的网站来创造新交易环境下的利润,域名也成了“企业的网上商标”,[6]因而,域名的商业价值也变得不可估量。(作者:未知,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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