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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青岛奥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6-08 10:10商业秘密网
  基本案情:
  上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青岛公司)、青岛奥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商网络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原审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山东公司)、原审第三人青岛鹏飞国际航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航空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青民三初字第1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联通青岛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建新、刘子阳,被上诉人百度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晓晋、齐健荣,到庭参加诉讼。上诉人奥商网络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已作出(2010)鲁民三终字第5-1号民事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原审被告联通山东公司、原审第三人鹏飞航空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百度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5日,其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核准经营网址为www.baidu.com的百度网站,该网站主要向网络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现为国内知名的搜索引擎网站。
  奥商网络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2日,其经营范围包括网络工程建设、网络技术应用服务、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等。其网站为www.og.com.cn,该公司在上述网站“企业概况”中称该公司拥有四个网站:中国奥商网(www.og.com.cn),讴歌网络营销伴侣(www.og.net.cn),青岛电话实名网(www.0532114.org),半岛人才网(www.job17.com)。该公司在该网站中介绍其“网络直通车”业务时称:无需安装任何插件,广告网页强制出现。其介绍“搜索通”产品表现形式时以图文方式列举了下列步骤:第一步在搜索引擎对话框中输入关键词;第二步优先出现网络直通车广告位(5秒钟展现);第三步同时点击上面广告位直接进入宣传网站新窗口;第四步5秒后原窗口自动展示第一步请求的搜索结果。该网站还以其他形式介绍了上述服务。
  联通青岛公司系原中国网通公司青岛分公司与原中国联通公司青岛分公司合并、于2008年10月24日被核准成立。联通青岛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因特网接入服务和信息服务等业务,青岛信息港(域名为qd.sd.cn)为联通青岛公司所有的网站。“电话实名”系联通青岛公司与奥商网络公司共同合作的一项语音搜索业务,网址为www.0532114.org的“114电话实名语音搜索”网站表明该网站版权所有人为联通青岛公司,独家注册中心为奥商网络。
  联通山东公司亦系有关公司合并而成立,核准成立日期为2009年3月11日,其经营范围亦包括因特网接入服务和信息服务业务。联通山东公司网站(www.sdcnc.cn)显示,联通青岛公司是其下属分公司。
  鹏飞航空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4日,其经营范围包括航空机票销售代理等。
  2009年4月14日,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出具编号为(2009)青市中证民字第002187号的公证书,对百度公司委托代理人利用该处计算机进行登录百度搜索等网站操作过程予以公证,该公证书记载的主要内容如下:
  1、登录www.ip138.com,该网站显示公证处上网的计算机IP地址为221.3.38.111,对该地址查询其地理位置时显示:本站主数据:山东省青岛市网通;参考数据一:山东省青岛市网通;参考数据二:山东省青岛市网通ADSL。
  2.登录百度网站(www.baidu.com),搜索免费的网络协议检测程序软件wireshark,根据百度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名为“海上软件园”(网址为www.softsea.net)的网站,下载了名称为“wireshark-win32-1.1.2.exe”的程序并在计算机上进行安装。
  3、登录百度网站(www.baidu.com),在该网站显示对话框中输入“鹏飞航空”,点击“百度一下”,弹出一显示有“打折机票抢先拿就打114”的页面,随后该页面转至相应的“鹏飞航空”搜索结果页面。(作者:未知,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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