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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6年最值得回味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件(4)

发布时间:2017-01-16 08:15商业秘密网

  九、两地作协主席以千字300元标准获赔彰显知产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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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价值:★★★★

  张炜是山东省作家协会第六届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其所作《你在高原》2011年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张炜所著《冬天的阅读》被书生公司私自数字化后上传至经营的“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系统,销售给蕉城区图书馆,供广大读者在线阅览。张炜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定构成侵权,但仅判赔1万元。张炜与书生公司均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数字图书馆的行业存在“边侵权边授权”的特点,低标准的赔偿数额无异于对侵权行为的纵容;书生公司侵权具有主观恶意;在赔偿数额方面,按照原创稿酬高限每千字300元的计算标准计算。

  当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依法认定书生公司对中国作协副主席、北京作协主席刘冠军的作品构成侵权,亦是按照每千字300元的计算标准计算。该两案乍看赔偿数额不高,但相对于一审每千字30元的标准,却是作者维权之路的一大步,彰显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和决心。

  十、法官“批评”律师裁定警示权利不能滥用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2016年7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2016)京73民初182号和(2016)京73民辖终29号案件裁定书中,对提起管辖权异议的被告及其代理律师进行批评:“专业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却依据完全无关的法律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明显是草率的、不负责任的”、“ 有两位律师作为代理人……却在两审过程中一再请求将本案移送至无管辖权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举令人费解。不仅增加了对方当事人的诉累,而且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还有可能伤及社会公共利益”。

  两份裁判文书一出,在知识产权界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法官、律师两大阵营的激烈辩论,各路专家也纷纷发表见解,重新点燃了管辖权异议这个老话题,也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无论对错是非,此种在法律范围内的争议,笔者认为不仅不会伤害各方感情,反而会促进知产共同体的建设!

 

(作者:娱乐法律人,来源: 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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