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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公布2008-2018年中国法院反垄断民事诉讼10大案件之一

发布时间:2018-11-27 16:44商业秘密网

潘瑶与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6)沪73民初728号民事判决]

案情摘要

潘瑶系上海市市民,多次参与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拍卖公司)组织的上海市非营利性客车额度拍卖,但未获成功。上海拍卖公司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委托,为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的唯一拍卖公司。上海拍卖公司对于参加拍卖的竞拍者收取2000元保证金,并收取每次100元拍卖手续费。

潘瑶提起诉讼认为,作为非营利性客车额度拍卖市场上唯一拍卖机构,上海拍卖公司利用其在上海非营利性客车额度拍卖市场的支配地位,对竞拍者收取高额保证金和拍卖手续费,构成滥用市场地位的垄断行为,诉请法院确认上海拍卖公司高额收费行为属于垄断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300元。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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