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晓彤表演《千手观音》惹著作权争议
如果不是关晓彤和浙江电视台,或许很多人还不知道,想在电视上或其他与营利有关的场合表演《千手观音》,可不是只要有舞蹈天分加以勤学苦练就够了,还需要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著作权方的“授权”。
注意,授权者必须是法律意义上的著作权方。关晓彤和浙江电视台就是因为没有搞清楚真正的著作权方,而惹上了侵权争议。
目前,随着浙江电视台的一纸致歉声明,事情暂时告一段落,但是,这件事带给社会的反思才刚刚开始:我们习以为常的事情,却早已踩了侵权的边界。
被李鬼忽悠了
自带话题流量与热度的关晓彤,本身就是热搜榜上的常客。
这一次,她与浙江电视台“王牌对王牌”节目的组合搭配,再次将自己送上了热搜,不过,却是与一个刺眼的词放在一起,即“侵权”。
2月15日,浙江卫视官微发出“王牌对王牌《千手观音》节目预告”,从中可以看到这位95后人气花旦身着金光灿烂的舞蹈服,现身于“王牌对王牌”节目,与心灵之声残疾人艺术团共同再现春晚经典舞蹈《千手观音》,以致敬经典。
就在粉丝们的一片欢呼与期待中,不和谐的声音不期而至。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称,“舞蹈《千手观音》的编导是张继钢,著作权人是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未经许可的演出,已经涉嫌侵权了。”
当天节目播出一个小时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再次发表声明,直接@关晓彤和浙江卫视称:“你们被李鬼忽悠了”。艺术团称自己拥有舞蹈《千手观音》版权,关晓彤与心灵之声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千手观音》未经著作人授权许可。并再次强调,舞蹈《千手观音》编导为张继钢导演,而非节目组字幕中标注的茅迪芳,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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