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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天下荟·南京|所克服的技术缺陷不应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3)

发布时间:2019-04-26 11:09商业秘密网

  首先,现有技术及其缺陷。涉案专利说明书[0008-0012]段明确指出现有技术的缺陷在于,切割线材卷绕在滚动条上,在切割使用全程线材在张力下固持,线材之间多重部分重叠卷绕、接触导致线材磨损、断裂,从而减少线材使用寿命,增加生产成本。

  其次,本专利的发明目的。针对以上现有技术的缺陷,涉案专利说明书 [0013]段载明,“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该等问题并提供一种防止所述切割线材损坏的线材管理系统。所述线材管理系统应特别地防止由于所述线材在所述滚动条上的相对移动(线材对线材摩擦/刮擦)的线材断裂。所述切割线材的使用寿命应通过低磨损的线材管理而增加。与现有技术相比低磨损线材管理容许使用相同的线材部分更长。”由此可以确定涉案专利的发明目的或所要达到的技术效果是要解决上述技术缺陷,克服线材之间的摩擦,防止由于所述线材在滚动条上的相对移动导致线材磨损或断裂,提高线材的使用寿命并因而节约成本。说明书中其他内容也对此进行了阐述。 [0019] 段载明,“该线材管理系统系在切割过程中通过低磨损的线材管理,有效的降低线材断裂的风险,从而增加切割线材的使用寿命。” [0073] 段载明,“需一控制动作以准确地考虑线材在滚动条上的节距以防止所述储存滚动条上所述等绕组彼此接触(无部分重叠)。”

  再次,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以致在所述储存滚动条(2)上的线材绕组……与在所述贮存滚动条(1)上的绕组相比,位于所述储存滚动条(2)上的绕组具有一较低的密度”,与发明目的相抵触,存在本发明所欲克服的技术缺陷。线材之间在滚动条上的摩损有三种:一是一层布线时线材与线材之间并行接触而磨损;二是在多层布线之后,上层线材与下层线材之间存在摩损;三是线材与滚动条之间的摩擦。第三种情形无法克服。在一层平行布线情形下,由于滚动条上有相互间隔的凹槽,线材绕组彼此不会重叠。而在两层以上布线时,线材与线材之间必然相互摩擦而产生损坏。本专利就是要解决线材与线材之间的摩损问题。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以致在所述储存滚动条(2)上的线材绕组……与在所述贮存滚动条(1)上的绕组相比,位于所述储存滚动条(2)上的绕组具有一较低的密度”技术特征,包括两层以上布线情形,存在本专利发明目的所欲克服之技术缺陷。在说明书中也无相应技术手段或方案予以支持说明,故属于现有技术范畴,不应作为保护范围,否则将不适当地扩大专利的保护范围,对社会公众不公,也不符合促进创新之专利法立法宗旨。

  根据上述分析,由于被控侵权产品储存滚动条线材布线为两层,存在重叠或摩损状况,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中“不会彼此部分重叠”的技术特征既不构成相同也不构成等同,故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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