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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已按要求整改

发布时间:2015-05-18 14:55商业秘密网
淘宝公司断开与未经审批的网上药店二级网站的链接 if(picResCount>0){ document.getElementById("picres").style.display="block"; document.write(""); }

□通讯员汪建强记者马佳丽 近期,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公司)的淘宝商城医药保健频道上线试运行,在网站上发布有关药品信息,并为5家互联网药品交易网站提供链接服务(本报7月10日A7版曾报道)。 目前,淘宝公司相关负责人被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约谈,要求其进行整改,并断开与5个未经审批的网上药店二级网站的超链接。 公司相关负责人被约谈 据记者了解到,淘宝公司于2011年3月21日取得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具有在互联网网站上发布药品信息的资质。其为合法网上药店提供链接的信息服务做法是在当今互联网发展趋势下,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新模式的一种有益探索。 然而,由于淘宝公司对现行有关互联网信息(交易)服务网站法规、规定和技术性要求理解的偏差,淘宝商城网站上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如:链接到网上合作药店的二级网站未经审批、未按规定在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标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等。 可以说,淘宝公司并未参与药品实物交易行为和直接进行药品网上交易。昨天,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近日,该局已采取了约谈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对淘宝公司进行行政告诫的措施。目前,淘宝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断开了与5个未经审批的网上药店二级网站的超链接。 浙江具备资格企业仅一家 据了解,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B2C类,即俗称的网上售药)的企业,应当具备“是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申请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必须是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至少期满三个月”等条件,并需取得由省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特别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并要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 目前,浙江省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具备向消费者网上售药资格的只有杭州九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这一家企业。 消费者需谨慎网上购药 与此同时,省药监局提醒消费者要谨慎网上购药,确需网上购药时要注意认准“正规军”,验证“合法性”。该局相关负责人说:“当登录某一网站,首先在首页醒目位置查看是否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及编号。如果你登录的网站没有《证书》及编号,则说明这不是一家正规经审批的‘网上药店’,不能与其交易。” 该局相关负责人还介绍,判断证书的真伪,可直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进行查询,同时,要理智看待药品广告。“不法商家在网上销售药品的形式非常多样,利用黑网站为平台,通过擅自发布虚假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如保证痊愈、无后遗症等吸引消费者,引诱其下单订购,再通过邮寄卖给患者的方式最为普遍。” 对此,省药监部门提醒广大网民,对待药品广告要擦亮眼睛,保持理智,不要单纯听信药品广告,避免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盲目服药,一旦吃错药或药不对症、剂量不足或过量、服用方法不对,都容易产生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健康。 来源:现代金报(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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