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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4)

发布时间:2015-05-10 17:33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发展特色经济。依托重大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发展工业强镇,依托交通优势和区位条件发展商贸重镇,依托历史文脉和生态资源发展旅游名镇,不断壮大小城镇的经济实力。发挥小城镇自身优势,积极培育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影视创作等新兴产业。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鼓励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小城镇建设,重点解决居民教育、医疗、就业、出行、居住等实际问题,提高小城镇居民生活质量。通过转移支付、对口支持、培育自身发展能力等方式,探索提高小城镇公共服务水平的新办法、新途径。

  加大综合改革力度。系统实施小城镇就业、社保、户籍管理、土地管理、村镇建设、公共服务等全方位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以委托或授权方式,下放行政管理权限,激发小城镇发展活力。

  第五节 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依托特大城市综合优势,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夯实农村发展基础,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农村发展水平。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重点加强道路、危桥改造、农田水利、供水和污水处理、抗灾防灾等设施建设。全面完成规划保留村的路桥改造和建设,完善公共交通“村村通”。推进郊区供水集约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投放、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收运处理系统。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加快编制村庄规划,继续推进自然村落保护和村庄改造。

  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结合人口分布状况,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和幼儿园、村卫生室配置。加强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乡村社区医生,推进城乡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均衡配置。

  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积极拓宽非农就业渠道,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力度,加快远郊农民转移就业,稳步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通过发展经营性不动产等方式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和农业旅游,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健全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农户收入。

  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和管理服务平台,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市场交换关系,建立土地指标交易平台,促进土地增值收益等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流转,稳步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第七章 创建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

  大力实施信息化领先发展和带动战略,构建实时、便捷的信息感知体系,提升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智能化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城市发展全面深入融合,建设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智慧城市。

  第一节 建设国际水平的信息基础设施

  构建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成为国内带宽和服务最具竞争力的地区之一,为技术和应用创新提供基础保障,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便捷和实惠的信息通信服务。

  提升改造基础网络。加快建设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基本实现百兆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全覆盖。构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基本实现无线移动宽带和主要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服务的全覆盖。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郊区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改造。持续推进亚太通信枢纽建设,提升国际和省际出口能力,积极发展国际转接业务,建设新亚太海底光缆系统等设施,努力满足海量信息快速流动的需要。(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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