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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9)

发布时间:2015-05-10 17:33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落实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重大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继续推动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向市民开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招投标采购制度,完善供需对接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配送体系,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电视公共服务频道等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提高公共文化的整体服务水平。

  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支持各类群众文化团队开展健康文体活动,培养群众文化优秀团队,培育一批富有民族、民俗、民间特色的活动品牌。鼓励开展普及性、公益性的文化艺术讲座和活动,不断提升市民文化欣赏能力。

  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实施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大近现代革命文化遗存、民族工业文化遗存和优秀建筑保护,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提高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做好第二轮地方志书编撰工作,切实保护城市历史文脉。

  第四节 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坚持文化、创意、金融、科技融合发展,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竞争力和辐射力,努力使文化创意产业走在全国前列。

  积极发展文化新业态。聚焦媒体、艺术、工业设计、时尚、休闲娱乐等领域,重点发展数字出版、新媒体、网络文化、动漫游戏等新兴业态,加快发展服装服饰、黄金珠宝等都市型时尚产业,提升质量,扩大规模,不断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实施重大项目和基地建设战略。积极盘活西藏中路、人民广场区域内原有文化娱乐设施,集聚国内外各种演艺娱乐资源,打造环人民广场文化演艺娱乐集聚区。加快建设国家动漫游戏产业示范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佘山文化影视产业基地、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国家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国家绿色印刷创意示范园区、国家工业设计示范园区以及各类创意产业集聚区。

  加快集聚各类文化市场要素。发挥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功能,加快集聚资本、产权、技术、人才等要素,拓展文化创意产品流通和服务市场。强化金融支持,促进各类资本投向文化创意产业。探索文化创意无形资产评估及应用,加快培育中介、资产评估、产权经纪、交易代理等专业服务机构。

  加强与国内外文化交流。积极开展城市形象推介,发挥各类重大文化创意活动的国际交流与传播作用,支持对外传播媒体发展,打造文化交流新品牌。开展跨区域文化创意项目合作,建设“长三角文化圈”,推动沪港澳台文化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创意城市合作交流,打造设计之都。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完善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功能,大力发展文化贸易。

  专栏12-1 “十二五”时期部分重大文化项目

  上海世博会博物馆:主要用于展示上海世博会的申办、筹办与举办情况,以及历届世博会文物文献的收藏、研究和展示。

  上海市历史博物馆:主要用于收藏、展示上海古代史、近代史和现代社会、文化、艺术等建设成就。

  上海航天博物馆:主要用于展示、收藏和研究(,)技术及产品,以弘扬航天精神、发展航天科普。

  虹桥国际舞蹈艺术中心:打造立足全国、面向国际的舞蹈文化交流中心、一流的舞蹈展示中心以及综合性的舞蹈教育培训中心,使之成为集舞蹈文化交流、展示、教育培训于一体的国内一流、世界领先的舞蹈文化基地。

  国家动漫影视应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D动漫影视全流程制作平台,建立基于互联网的中国动漫影视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联盟。(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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