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政策文件 > 正文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

发布时间:2015-05-10 17:33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节水型城区建设,实施节水示范工程,推广雨水、河水、中水等替代水源利用,全面推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行业计量用水,大力应用和推广节水技术。到2015年,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0%以上。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引导绿色消费,严格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大力削减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广清洁生产和再制造生产模式。积极推广各种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支持一批技术先进、环保达标、资源回收率高的可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发展,建设若干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提高垃圾处置水平。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完善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高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利用水平,着力降低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推进落实“一主多点”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加快建设老港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着力推进郊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垃圾处理污染防治力度。深化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环境补偿机制。推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确保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面安全处置。

  专栏9-2生活垃圾减量

  推进生活垃圾减量,是倡导低碳生活、提升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客观需要。“十二五”期间,要建立社会化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从源头避免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坚持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的源头分类基本模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专项分流处理系统,逐步建立日常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理的全过程分类系统,2015年,争取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控制在0.8千克/日左右,比2010年减少20%以上。

  第三节 让城市环境更加天蓝水清

  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强化污染源头控制,注重环境协同治理,继续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有效改善环境质量,努力让空气更加清新、让河水更加清澈。

  综合治理水环境。有效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完成白龙港污染处理厂扩建二期、白龙港南线东段及郊区污水管网工程,实施初期雨水处理和雨污混接改造,基本完成全市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加快竹园污泥处理工程、郊区污水厂污泥处理工程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污水厂污泥基本有效处理。提高城镇排水和区域除涝能力,基本消除中心城区排水系统盲点和低标准状况。加强河道整治和生态修复,重点推进 藻浜、淀浦河等骨干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乡河道水质稳中有升,全面消除黑臭。落实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改善空气质量。协同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大气污染,有效缓解酸雨、灰霾、臭氧等复合型污染。推进燃煤电厂脱硝和高效除尘改造,钢铁行业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石化、钢铁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面实施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工业锅炉及炉窑的烟气脱硫、低氮燃烧和高效除尘改造。加强流动源污染控制,推行机动车尾气检测维护(I /M)制度,实施新车国V排放标准。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

  强化环境治理。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及控制。强化环保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探索完善环保违法信息披露、排污权交易和抵押制度。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及处罚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保持在3%左右。加强流域、区域环境合作和污染联防联控。加强杭州湾北岸化工集中区、宝山南大地区、高桥石化地区、青东农场等重点地区的环境综合整治。积极防治噪声污染、辐射污染。(作者:,来源:)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