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网购者的8天维权之路(4)
从律师的解答中可以看出,行政机关是消费者在遭遇侵权时最有效、最便捷的求助机构。工商行政机关有义务保障消费者权利,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必须参与调查、委托鉴定等。行政机关的互相推诿、不作为,甚至要求消费者自行举证,是“强人所难”,更是违法行为。
但是,网购平台本身是否能够利用自身的优势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呢?网购时,消费者首先看重的是网购平台的信誉,期待得到网购平台的保护,而平台不但事先对销售者进行过审核,也拥有更多信息,这些都可以是保护消费者的有利条件。因此,平台应当主动在准入门槛、信息审核、协助维权等环节发挥更大的作用,积极保障平台全体消费者的权益,净化网络购物环境,最终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更提升了平台本身的信誉。
在这个事件中,平台在接到尹小姐的投诉后,不仅没有积极参与调查,提醒或帮助尹小姐向工商机关提出申请,反而要求尹小姐举证,或许没有违法,但却伤害了一个平台忠实用户的心。
事实上,如果能最终判定店家确实知假售假,除了退货退款外,平台也应该对店家进行相应的处罚,比如没收保证金,甚至关闭该店,永久禁止卖家在平台上开店的权利。然而如今,店铺依旧正常营业,尹小姐也没有拿到赔偿。不知道下一个收到假货的用户,还有没有尹小姐这般倔强与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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