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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流动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3)

发布时间:2015-05-10 17:22商业秘密网

n 如何有效保存商业秘密?
n 如何进行“亡羊补牢”?

如何扎好保密的“篱笆” ?
1、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确定企业内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
n 一般包括产品工艺流程、研发文件、生产配方、设计图纸、技术诀窍等重要技术信息和公司特性化的管理办法、产销(营销)策略、货源信息、客户资料等重要的经营信息。
n 2、建立保密制度
n 如信息(文件)查阅登记制度。
n 3、确定涉秘岗位
n 建议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涉秘岗位。做到先有岗位后有人。
n 4、及时订立保密协议
n 保密的前提是因约定而成立,没有约定,至少不存在以竞业限制和脱密期手段保护商业秘密的可能,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作为。

如何有效保存商业秘密?
n 实践中,商业秘密与劳动者赖以谋生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在表象上存在一定的竞合,往往难以区别,尤以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群体最为突出。许多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往往提出:我掌握的信息归我个人所有。实践中确实准确判断。因此,商业秘密不但要界定明确的范围,而且需要加强对商业秘密载体的保护。
n 商业秘密无论多么重要,总是以一定的客观形式存在,其载体(也称为保存形式)多为纸质。因此,建立以制度规范为保障,以技术防范为形式的保管制度与使用制度尤为重要。

如何进行“亡羊补牢”?
n 所谓亡羊补牢,通常是指存在未订立竞业限制条款或脱密期条款情形时,用人单位如何保护商业秘密。如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一般可向劳动者提出补订。如果劳动者拒绝补订,应及时隔绝其解除商业秘密的可能。
n 此前已反复强调,竞业限制或脱密期不是保护商业秘密的唯一手段,而是一项比较有效、便捷的手段。达成竞业限制或脱密期约定,并不除斥用人单位基于《劳动法》第102条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而主张赔偿的权利。
n 最好的亡羊补牢手段是对照法条规范本单位商业秘密范围的界定;因人而异、因岗而异,选择个性化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n
如何打赢保密诉讼?
一、维权途径和手段选择
正确选择维权途径是保守商业秘密的重要保障,通过仲裁或诉讼追究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或脱密期约定责任的同时,不要忘记还有损害赔偿责任;不要忘记新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用一句话归纳,即按需诉讼,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二、证据的调取
除了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办理公证手续锁定证据事实以外,也可以以举报新用人单位用工和工资不规范的形式进行,通过劳动监察执法调查手段获取间接获取证据。


当前用人不当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十大误区与难点
1、劳动者试用期内辞职是否还需要执行脱密期约定?
2、脱密期遭遇劳动合同终止,是否还需执行?
3、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的商业秘密事项是否一概成立?仲裁机构或法院是否应当审查?
4、约定了脱密期,还能否约定违约金?
5、如何准确理解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保密条款自行失效的规定?(不包括劳动者公开或第三人恶意公开)
6、脱密期期限约定长于6个月,是否意味着整个脱密期条款约定无效?
7、脱密期与劳动者基于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之间的关系如何?
8、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包含固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并实际履行的做法是否合法?
9、确定竞业限制补偿标准的原则有哪些?
10、脱密期间变岗是否能够变薪?

经典实例
n 狭路相逢,“智”者胜
——一起竞业限制劳动争议案件代理过程的精彩回放

n 事发:员工,不辞而别
律师,追踪千里
2003 年岁末,董保华工作室突然接到一家著名炊具生产企业 A 公司的求援,称它的一名技术员李某在请了探亲假后神秘失踪,估计是被竞争对手挖走了,而且这个竞争对手基本可以锁定是宁波的 B 公司。经过分析,工作室立即组成由董保华律师与陆胤律师组成的办案小组,制定一系列的方案及实施步骤,为 A 公司实施维权。 (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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