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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6)

发布时间:2015-05-10 17:33商业秘密网

8、城乡区域统筹工程。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动郊县发展新跨越。包括区域供水、干线公路、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南京至高淳新通道、纬三路过江通道、南京长江四桥、万顷良田、新市镇建设等项目,“十二五”期间预计投资超过1200亿元。

第三十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本规划纲要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要不断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

第一节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与城市发展战略意图相一致。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区县。公共服务特别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主要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第二节 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加快发展规划立法进程,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为基础,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一批市级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各区县要切实贯彻本市战略意图,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区域特色,编制实施好区县发展规划,并做好与本规划的协调,特别是加强约束性指标和重大任务的衔接,确保落到实处。

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年度计划报告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

第三节 强化监测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市政府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修订时,要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完善统计制度,加强对节能减排、劳动就业、公共服务、收入分配、房地产等薄弱环节的统计工作,为监测评估和政策制定提供基础。

第四节 动员全社会共同实现规划

各级政府要面向社会、面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规划,不断提高公众规划意识,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规划实施和依规划办事的良好氛围。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加快建设智慧创新、富裕和谐、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把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

专栏4:基础教育惠民工程

1、全面推行幼儿教育助学券制度。

2、全面实施“新班额计划”,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每班学生人数,小学控制在35人以内,初中控制在40人以内。普通高中每班学生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

3、重视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随迁子女90%以上在公办小学就读,100%在公办初中就读,享受同城待遇。

4、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投入和扶持力度,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到2015年,全市80%的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省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的办学标准。(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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