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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39)

发布时间:2015-05-10 17:33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按照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优化开发区域要强化经济结构、科技创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评价。重点开发区域要对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质量效益、节能减排和城市化等实行综合评价。生态经济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要突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以及粮食生产能力等方面的评价。禁止开发区域要全面评价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

  (四)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大力发展山区特色优势产业。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山区资源,积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绿色食品加工和低碳环保产业。深入实施“兴林富民”工程,加快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林分升值改造和林业产业化,建设富裕的生态屏障。积极发展乡村生态工业和来料加工业,大力发展森林、观光、运动、休闲、养生、民俗等乡村旅游,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致富门路。加快建设“山上浙江”,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加大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新一轮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力度,加快欠发达地区交通、水利、能源、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优先发展教育,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欠发达地区创业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小县大城”战略,促进人口“内聚外迁”,加快生态城镇建设。重点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山区、海岛地区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支持景宁加快建设成为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

  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和结对帮扶工程。按照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进一步完善山海协作机制,加快建设山海协作共建园区,深入开展发达地区市、县、乡对欠发达地区的三级对口合作帮扶,提高结对合作帮扶成效。重点支持对口欠发达地区改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设施条件。鼓励引导产业合理转移,合作共建生态产业园区。继续办好“义博会”山海协作专区,积极利用重大展会等各种平台支持欠发达地区开拓市场。

  五、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实施海洋开发战略,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发展,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一)优化海洋空间开发格局

  构建“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总体布局。以宁波—舟山港海域、海岛及其依托城市为核心区,促进宁波、舟山区域统筹联动发展,加快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我国海洋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区域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高地。以环杭州湾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为北翼,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和航运中心接轨,以温台沿海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为南翼,加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接轨。加快杭州、宁波、温州三大都市圈海洋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强对周边区域的集聚辐射,成为我国沿海地区海洋经济活力较强、产业层次较高的重要区域。依托沿海七市,建设九大产业集聚区,使之成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新区培育的主要载体。推进梅山、六横、金塘、衢山、普陀山(朱家尖、桃花岛)、洋山、南田、头门、大陈、大小门、南麂等重要海岛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突出岛屿的主要功能和特色,努力成为我国海洋开发开放的先导地区。依托铁路、公路、内河航运等集疏运网络,推进海陆联动,辐射湖州、金华、衢州、丽水等内陆地区互动发展。

  加强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编制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实行滩涂、岸线、海岛、海岸带等海洋空间资源分类指导和管理,依法有序实施温州、台州、宁波、舟山等沿海滩涂围垦和围填海工程,扎实推进瓯飞滩等重大项目实施,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实施海陆污染同步监管防治,加大陆源入海污染物集中净化处理和达标排放力度,加强海洋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和灾害观测预警体系。加强沪苏浙合作,推动跨区域海洋污染防治,实施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计划,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加大近海生态环境建设和修复力度。(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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