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孙佳恩专家解读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2)
发布时间:2019-04-25 16:43商业秘密网
一是商业秘密定义更加精确
在2017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大修过程中,商业秘密定义中“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修改为“具有商业价值”,与国外商业秘密法律接轨。
本次修改,更加明确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具有商业价值与商业信息,使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范围更加广泛,门槛更低,但是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尤其是建立、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建设显得更加重要!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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