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孙佳恩专家解读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3)
发布时间:2019-04-25 16:43商业秘密网
二是侵犯商业秘密主体更加明确
当前,同行业之间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已经演变成产品研发的竞争,先进技术的竞争、客户导入的竞争、人才稳定的竞争、商业秘密的竞争、商业信誉的竞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比较常见,让老板头疼!让企业受损!
1、员工在职期间披露、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员工离职带走、使用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
3、合同期满没有续签合同,离职不移交商业秘密。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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