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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39)

发布时间:2015-05-10 17:33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第五节 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住房政策体系,推进住房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居民收入基本适应,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一、健全住房供应体系。立足保障基本需求,推动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政府给予适当支持。努力解决城市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逐步向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扩大。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住房标准体系,倡导租买结合、梯度消费。

二、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和管理。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完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和租赁补贴制度,稳步扩大覆盖范围。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和信息安全监管。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程序,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

三、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级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建立住房建设用地稳定供应机制。健全差别化住房税收、信贷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合理引导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第十四章 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

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强化科技进步和创新引领,着力构建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

第一节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强化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政府引导,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力争自主创新能力走在全国前列。

一、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企业到国内外设立、兼并和收购研发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研发。推动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加快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自有品牌的企业产品,做大做强一批有影响的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构建一批根植产业、面向企业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到2015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数达0.6件,比2010年翻一番。

二、大力推进产学研更加紧密结合。完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共享机制,建立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院所制度。鼓励和支持地方、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基地,积极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企业、面向市场需求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实施科研机构与科研人员参与创新的股权激励政策,增强科研院所与高校创新动力。

三、全面推进技术创新。把科技进步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大力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批产业关键共性和配套技术,促进产业技术重点跨越和产业链向两端延伸。鼓励企业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和先进管理技术,加强技术引进的政策引导,建立有效的引进技术传导机制和评估体系,优化技术引进的质量和结构。提高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整体水平。(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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