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司法解释 > 正文

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47)

发布时间:2015-05-10 17:33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专栏16: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概念

1.能效水平对标:企业为提高能效水平,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能效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标杆,通过管理和技术措施,达到标杆或更高能效水平的节能实践活动。

2.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3.清洁生产:在工艺、产品、服务中持续地应用整合和预防的环境策略,以增加生态效益和减少对于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和风险。

4.碳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机制。主要指森林、海洋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说森林、海洋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

第十八章 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改革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明确改革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以更大决心和勇气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

第一节 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和打破垄断为重点,进一步开放市场,引入竞争,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一、发展壮大民营经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逐项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升民营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大力实施闽资“回归工程”,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基础产业、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社会事业、市政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对民营企业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支持民营企业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企业组织制度和企业经营机制,促进产权结构多元化。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鼓励民营企业以股权、实物和知识产权等非货币方式扩大投资,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管理创新和品牌建设,重点扶持一批发展前景良好的成长型民营企业。实施积极的创业政策,培育各类创业主体,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鼓励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

二、支持中小企业改革发展。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引进境内外有实力的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企业。综合运用资本注入、再担保风险分担、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企改制重组。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和品牌化方向发展,形成与大企业的专业化配套,促进集聚发展。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

三、加快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加快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合资合作和资产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省属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地方性公用事业、公共资源管理等垄断行业改革。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和垄断行业激励约束机制。分离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建设专业化出资人代表机构。探索建立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体系。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完善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作者:,来源:)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